主旨:轉知本市107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國樂)班新生暨插班生鑑定二次招生簡章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鑑定工作作業要點暨福豐國中107年5月9日福國輔字第1070003439號函辦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