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公告本市辦理「109年身心障礙者保齡球賽」競賽規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大溪區大溪國民小學109年2月25日溪小學字第1090001283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身心障礙市民參與保齡球活動,以促進身心健康,並期望藉由賽事強化本市參加109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保齡球選手技術及經驗,為本市爭取最高榮譽,特辦理旨揭比賽。 |
三、 | 賽事相關訊息說明如下: |
(一) | 比賽日期:109年4月18日(星期六)。 |
(二) | 比賽地點:中壢區亞運保齡球館。 |
(三) | 選手參賽資格: |
1、 | 設籍本市持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之中等學校以上學生及社會人士,經體位分級後由學校或各身障團體統一組隊報名。 |
2、 | 視障(分B1、B2、B3三級)、肢障(分站立、輪椅)、聽障等別之選手經合格醫師鑑定或出具證明。 |
(四) |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或紙本資料親送至本局全民運動科;如報名表未以電腦繕打、選手資格不符或未依規定時間內繳交者不受理報名。 |
四、 | 本案競賽規程及報名表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s://www.dst.tycg.gov.tw/)─最新消息區下載。 |